新规8月1日起施行 严管电瓶车乱停放乱充电 桂林首罚电动车“飞线充电”
新规8月1日起施行 严管电瓶车乱停放乱充电 桂林首罚电动车“飞线充电”
8月1日,国家应急管理部下发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正式施行,《规定》明确包括电瓶车违规停放、充电在内的几种消防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最高将面临1万元的处罚。就在新规实施后不久,桂林针对企业、个人的“首罚”相继落地。
对此,市消防救援支队介绍,罚单之所以能迅速落地,也说明《新规》准确定位了过往的消防“痛点”。另外,需要我们来关注的是,对违规的处罚落地的同时,市区大量电动车停放场所的充电条件和环境尚待完善,规范充电的难题急需解决。
目前,市内电动车数量众多,电动车小区违规充电,一直是困扰小区消防管理的难题之一。一些市民违规“飞线”充电,或是把车停在消防通道、楼道内充电,物业公司对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另一方面,市内小区楼层普遍慢慢的升高,这些高层建筑周边,如果出现电动车自燃一类的火情,火势常常蔓延极快、疏散困难、扑救难度大,极易造成重大人员受伤或死亡和财产损失。对此,市消防救援支队工作人员和记者说,这成了影响消防安全的“痛点”之一,市内之前也出现过因为电动车违规停放引发的火情。
8月1日,《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正式实施,要求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更加严格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高层民用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
《规定》第37条规定,禁止在高层建筑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瓶车或者为电瓶车充电。在不少消防救援工作者看来,这正是瞄准消防管理工作存在的“痛点”。
根据规定,违规停放电动车、充电且拒不改正的,可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并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8月3日,在恭城瑶族自治县,由当地消防、公安、住建等多部门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先后对山水国际小区、壹号公馆小区进行了检查。在山水国际小区检查时,检查组成员发现,该小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按规定持证上岗,未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而且大量业主将电动车停放在公共走廊里,堵塞了消防安全出口。
壹号公馆小区同样存在私拉乱接飞线充电的现象,部分私家车还违规停放占用消防通道。在单元入口的醒目位置,虽然张贴了“电动车消防安全”宣传海报,但依旧有大量业主将电动车违规停放,堵塞了消防安全出口。
检查组人员依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和第三十七条,依法给予两家物业管理单位责令改正并分别罚款2000元的处罚。这也是桂林针对经营性单位在违规停放电瓶车方面的首张罚单。
8月3日,叠彩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公安等部门,在叠彩区碧水嘉园小区进行隐患排查,并开出了市内首张个人罚单。
检查当天,该小区11栋1单元一住户,将电动车违规停在了安全出口,并私拉电线充电,消防监督人员现场取证并找到该住户进行处罚。除了要求整改外,该住户还需要缴纳500元罚款。
8月3日晚上,兴安消防救援大队联合辖区多部门,针对高层民用建筑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开展严查行动。检查组先后来到留园、湘水乐园等小区,一经发现存在电动车违规停放、私拉电线充电的情况,立即责令业主、物业进行整改。临桂消防大队深入高层小区,开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宣传工作和小区隐患排查行动。期间,消防人员通过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对《规定》进行宣传,同时对“飞线”充电、楼道违规停放的电动车等隐患进行排查。
记者从市消防救援支队了解知道,桂林消防将持续开展相关专项检查,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在消防部门开展专项检查的同时,不少市民提出了对新规的一些期盼和思考——新规实施后,有关部门会不会“以罚代管”,不考虑真实的情况就进行处罚呢?针对一些缺少安全充电设施的小区,光是用新规进行处罚,可能并不会取得最好的效果,有什么“疏堵结合”的办法吗?
对此,市消防救援支队相关负责人和记者说,就目前的情况去看,市内确实还存在一定硬件设施薄弱,难以满足居民日常充电需求的小区。因此,各城区消防大队在加速对这些小区进行统计和摸底,并积极与有关企业、居委会、居民进行商议,推广安全充电项目。
这位负责人说,市内一些小区已经普及了一批智能充电设备,这样的设备还会继续推广。今后,安全智能充电设备,也许会成为各小区标配。
另一方面,在严格管理、清除安全风险隐患的同时,消防部门也会“因地制宜”,和社区物业、业主商议,扩展电瓶车存放、充电的安全区域,一边加强管理,一边改善小区充电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