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5日有市民反映,海口市琼山区滨江路永昌雅居小区电瓶车堵塞一楼走道,存在火灾隐患。
接到举报后,琼山区消防救援大队检查人员立即前往该小区,对举报情况做详细的核查。经检查,小区楼道内确实存在违规停放电动车问题。
针对检查情况,检查人员当场对社区物业管理人员进行了消防安全教育,要求其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扎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同时,检查人员还对社区物业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物业负责人加大类似问题自查自纠力度,推进建设电瓶车集中停放、充电设施,杜绝违规进门入户停放和充电现象。
有市民反映,儋州市那大镇南茶御景小区内存在车辆乱停放挡住消防通道的问题。
儋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检查人员于4月5日到达现场进行核查。经核查,未发现车辆占用消防车道的情况。
检查人员针对诉求人反映的问题,现场要求该单位加强管理和巡查、检查,如有发现违停需及时处理。
有市民反映,琼海市博鳌金湾幸福海小区 3号、6号、8号、10号、13号楼的消防车通道被物业设置障碍物,故来电请职能单位核实去除障碍物避免占用消防车通道。
根据群众投诉举报的内容,2024年3月27日,琼海市消防救援支队检查人员到场进行核查,发现博鳌金湾幸福海小区的3号、6号、8号、10号、13号楼的消防车通道确实存在设置障碍物的情况,举报情况属实。
根据检查情况,检查人员依法责令物业立即拆除障碍物。目前,该物业公司已整改完毕。
有市民反映,东方市八所镇解放东路的盛盛百家汇万达超市存在灭火器已过期的问题。
东方市消防救援支队检查人员到场对举报内容做核查。经核查,发现该单位的部分灭火器已过有效期,举报情况属实。
有市民反映,文昌市锦山镇锦山供销社单位房消防通道违规停放电瓶车以及设置消防设施不合理的问题。
接到举报投诉后,文昌市消防救援支队派员到场核查。经查,文昌市锦山镇锦山供销社单位房未达到设置室内消火栓的标准,但该建筑已设置简易室内消火栓、应急照明灯和灭火器等设施并且保持完整好用;针对消防通道问题,检查人员发现消防通道确实存在个别电瓶车违规停放、充电的问题。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根据检查情况,检查人员责令小区管理单位立即处理,并要求加强电瓶车火灾危险性的宣传和日常巡查,确保消防安全。
有群众举报,五指山市瑞迪酒吧设置在车站候车楼一楼,不符合消防规范技术标准。
接到举报后,五指山消防检查人员经现场核查,发现该单位设置在车站候车楼一楼,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第4.3.14.1条。该车站人流量大,且该场所后门安全出口直通旅客乘车区、车站车辆密集,所在2楼以上为车站办公场所,严重威胁公共安全。
2024年4月5日有市民反映,万宁市万城镇新陶小区存在消防水管无水压不出水的问题。
接到举报后,万宁市消防救援大队派员到现场核查。经查,消防主管破裂漏水、屋顶消防水箱水管开关处于常闭状态,导致1栋所有楼层消火栓无水,举报情况属实。
检查人员依法责令物业做维修,目前物业已向主管部门(住建局)做维修报批。
2024年4月1日有市民反映:澄迈县金江镇华兴路1号金利达二楼铁脚麻将馆没有配置灭火器,存在安全风险隐患,故来电举报,请职能单位核实处理。
接到举报投诉后,澄迈县消防救援大队检查人员前往实地核查。经检查,该店灭火器完好有效,但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该店未配置疏散指示标志及应急照明灯。
2024年4月4日有群众举报:乐东志仲第九湾娱乐所存在未安装消防设施的问题。
乐东消防救援大队接到举报后派员到现场核查。经现场核查,乐东志仲第九湾娱乐所内设置有室内消火栓,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简易喷淋系统,6具干粉灭火器等消防设施。举报投诉内容情况不属实。
2024年4月4日有群众举报:乐东昌发商务休闲大酒店存在消防安全出口锁住的问题。
乐东消防救援大队接到举报后派员到现场核查。经现场核查,乐东昌发商务休闲大酒店内设置有2个消防安全出口,均保持畅通。举报投诉内容情况不属实。
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
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内,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
▌来源:海口、儋州、琼海、东方、文昌、五指山、万宁、澄迈、昌江、乐东消防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