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家开展变革委关于下降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工商业用电价格的告诉》(发改价格〔2015〕748号)、《海南省物价局关于电价调整有关问题的告诉》(琼价价管〔2015〕94号)和《海南省物价局关于试行居民阶梯电价的告诉》(琼价价管〔2012〕344号)精力,为合理引导电价对立,决议恰当调整物业小区及商业写字楼等用电价格,居民长叹用电价格不做调整。物业小区及商业写字楼等用电仍按现行政策不履行两部制电价。现就物业小区及商业写字楼等电价告诉如下:
物业小区中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直接抄表收费到户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户长叹用电价格为0.5883元/千瓦时(1KV及以上)和0.6083元/千瓦时(1KV以下),并实施居民阶梯电价准则;合表居民用户长叹用电、小区公共照明、电梯、消防用电价格为0.6095元/千瓦时(1KV及以上)和0.6295元/千瓦时(1KV以下);商业部分的运营场所、公共照明、电梯、消防用电价格为:0.9115元/千瓦时(1KV及以上)和0.9215元/千瓦时(1KV以下)。
物业小区的抽水用电价格为:0.842元/千瓦时(1KV及以上)和0.852元/千瓦时(1KV以下)。
规划报建、用电报装且实践用处为商业写字楼的,其照明、电梯、消防、抽水用电价格为:0.9115元/千瓦时(1KV及以上)和0.9215元/千瓦时(1KV以下)。
三、党政军机关、医疗机构、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的工作场所照明、公共路灯、电梯、消防用电价格为:0.693元/千瓦时(1KV及以上)和0.713元/千瓦时(1KV以下);抽水用电价格为:0.842元/千瓦时(1KV及以上)和0.852元/千瓦时(1KV以下);隶属运营服务业用电价格为:0.9115元/千瓦时(1KV及以上)和0.9215元/千瓦时(1KV以下)。